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试行)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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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杜绝教育与教学管理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事故,属于教学事故。  

    第三条  根据不同的教学环节,将教学事故分为六类:A课堂教学、B考试、C成绩、D管理、E教材、F保障;根据影响程度不同,将教学事故分为四级:一级事故——特大教学事故;二级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级事故——一般教学事故;四级事故——轻微教学事故。各类教学事故的类别及级别依据附表《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确定。

    第四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责任人和发现人及时报主管处部,由主管处部查实认定后,据实填写《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三天内报教务处。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研究审核后,由教务处、主管校长、事故认定委员会主任在《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上签署处理意见,并通知责任人所在部门。对发现的事故故意隐瞒、拖延不报的部门领导或教学管理人员,应列为同等责任人。

    第五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

    1.四级事故由责任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给予批评教育。

    2.三级事故由学校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由责任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二级事故由学校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由责任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1-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

    4.一级事故由学校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由责任人所在处室或专业部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参加当年和下一年度的职称评定;扣除3-6个月的奖励性绩效。

    5.一学年中多次发生教学事故者,按发生教学事故适用等级的高一级处理,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6.因教学事故造成国家或集体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学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在执行过程中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试行。


    附件:

    1.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

    2.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认定

    3.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教学事故认定表


    附件1:

    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

    主 任:梁建国

    副主任:卢丽华 漆振刚高慧利 孟志发 袁凌华

    成  员:任  蕊赵建素梁  静刘 峰

    冯  鹤  苏  娟刘志勇 刘喜田 


    附件2:

    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认定

    类型

    情形

    级别

    课堂

    教学

    A1

    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一级

    A2

    未经批准,无故缺课

    一级

    未经批准,擅自请人代课

    二级

    上课期间无故离岗15分钟以上

    二级

    上课期间无故迟到、提前下课、课中离岗15分钟以内

    三级

    上课期间无故离岗5分钟以内;

    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

    四级

    A3

    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一级

    未经批准,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形式

    二级

    上课期间,未执行教学计划,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视频、影片

    三级

    A4

    教师未履行教学管理职责,课堂组织不到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一级

    教师未很好履行教学管理职责,课堂组织不到位,出现师生、生生冲突等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现象

    一级

    教师履职不到位,管理简单粗暴,出现体罚学生等现象

    一级

    教师履职不到位,出现课堂吵闹等扰乱课堂秩序现象,影响正常教学

    三级

    教师履职不到位,学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超过半数,影响正常教学

    四级

    A5

    上课期间,教师接打手机、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影响正常教学

    四级

    考试

    B1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试试卷

    三级

    B2

    无正当理由,教师监考迟到

    三级

    B3

    私自调换监考或监考无故不到

    对学生违反考试经律的行为视而不见,没有履行监考责任

    二级

    B4

    考试结束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二级

    B5

    试卷传送、保管、审阅过程中,造成试题泄漏、学生篡改试卷等

    一级

    B6

    教职人员泄漏考题

    一级

    成绩

    C1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登统成绩

    教辅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登统成绩

    三级

    C2

    丢失在校学生成绩、须存档的试卷

    二级

    管理

    D1

    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整通知未及时发布

    教学调整通知发布不当,造成局部未执行或造成执行混乱

    二级

    D2

    学期初,教辅人员未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二级

    D3

    教辅人员教学安排有失误,造成班级无人上课1次(含)

    三级

    教辅人员教学安排有失误,造成班级无人上课1次以上

    二级

    教师已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教辅人员未能及时调课或告知班主任和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三级

    D4

    未经主管校领导或教务处同意在教学时间内安排其他活动,致使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二级

    D5

    毕业资格审核不到位致使学生毕业证发放受到影响

    二级

    D6

    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二级

    教材

    E1

    没有及时申请所用教材,致使开学2周内教材未到

    二级

    E2

    人为原因,教材采购错误或需报废,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二级

    保障

    F1

    教学区内,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造成学生伤害的

    一级

    F2

    教室教学设备损坏,5个工作日内未修理,影响教师授课

    三级

    F3

    人为因素造成在上课时间内铃声或广播乱响

    三级


    附件3:

    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表

    事 故


    发生时间


    责任人


    发现人


    事故

    基本

    情况





    责任人签字:

    处部

    意见



    专业部: 教务处:

    主管领导

    意见



    主管领导:

    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

    意见



    主任:

    事件

    处理

    反馈


    本表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主管处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