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科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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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安全科工作职责

     学校法制安全科是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 按照《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 保证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等学校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 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
    四、 落实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门卫、保安管理,确保人员车辆出入有序、停放规范、行驶安全。
    五、 密切与驻地公安机关、职教园区警务机构、街道社会(镇村)的联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六、 完成上级布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