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23〕360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
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石办字〔2011〕14号)、《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5号)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部门《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石教〔2016〕137号)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并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优惠政策
(一)实行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对象:户籍在山区六县45个深山区乡镇同时初中毕业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学校(学校名单见附件1),目前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优惠项目: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并且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享受我市设立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三)标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助标准统一为3900元(生活费3500元、交通费实报实销每生每年不超过400元,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扣除国家助学金部分后发放)。
(四)经费:所需经费根据学生所在高中段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市财政负担市属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经费;县财政负担县属高中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经费。
二、工作要求
高中阶段直属学校要做好2023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信息统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1月14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
基础教育科:邢帅 86036697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马丽 86036672
邮箱:13315156715@163.com
附件:
1.12所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学校名单
2.2022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信息统计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
12所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学校名单
平山县4所:平山县第二中学、西柏坡中学、古月中学、北冶中学
行唐县1所:行唐实验中学
灵寿县1所: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
元氏县2所:元氏县第七中学、元氏县第三中学
井陉县3所:陉山中学、小作中学、障城中学
赞皇县1所:赞皇县第二中学
户籍在山区六县45个深山区乡镇同时初中毕业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学校(12所),目前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附件2
2023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
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
教育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县 | 项目初中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户籍所在地 | 高中阶段录取学校名称 | 所在班级 | 享受国家助学金情况(元/年) |
(注:各相关直属学校请认真审查核实学生贫困手册及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等,将高一至高三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填表上报,统计表由各直属学校汇总盖章后于11月1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